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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校园防骗常识

发布时间:2015-05-27   点击量:

一、诈骗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依照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骗取:是指用欺骗方法获取少量公私财物的行为,即以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使受害人“自愿”地将财物交给行为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高校中几种常见的诈骗手法
    1.利用手机短信进行诈骗。2003年9月7日,某高校学生李某(女)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息:恭喜你的手机号中奖,奖品为一台价值二万元的笔记本电脑,请你于某年某月某日之前来我公司领取或电话联系。该学生不加任何思索,信以为真,就按照短信息上说的去办理,结果钱“物”两空,被对方骗走7000元现金。 
     2.假冒身份行骗。2003年12月的一天,一伙不法分子窜至某高校,寻找到一正要回寝室的女生,冒充是北京大学某学院的学生,来重庆作社会经济调查时与带队老师走散,而今身无分文,并以此为借口向该女生借钱。为了得到受骗人的信任,还主动向该女生出示了早已伪造好的学生证、身份证、通信地址、手机号码,并向该女生许诺,一回校立即将借的钱归还,假装把该女生的地址详细记录下来。该女生信以为真,遂将自己一学期的生活费3000元全部从银行取出借给这几位“北大”学生,20多天过去后不见对方归还方知受骗。 
     3.伪造事实诈骗。2004年8月27日,某高校学生陈某接到一个电话,称她的手机与别人的手机串号了,需关机3小时,陈随即关机,当天上午10:40,陈某开机后便接到母亲的电话,告之一自称系主任的人给家里去电话称陈某 因车祸住院抢救急需9万元,陈某的母亲即按其提供的银行帐号汇出9万元。得知被骗后,陈某的母亲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但为时已晚,嫌疑人已将所汇9万元从银行提走。 
     4.银行卡诈骗。其诈骗手法为:以外地某某大学的学生身份为幌子,慌称银行卡磁条出了问题取不出钱,欲借同学银行卡让“家人”汇钱过来,并借同学手机(通常是让同学把其手机卡取出,诈骗份子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手机卡)向“家人”或“朋友”通电话,请被骗同学将自己的银行卡卡号念给诈骗者“家人”或“朋友”以骗取卡号,然后让被骗同学查询卡上余额时记住银行卡密码,或通过交谈了解到被骗同学的生日和可能作为密码的信息,尔后用其他卡将被骗同学的银行卡调换,取走同学卡上的钱。 
     三、防止上当受骗的方法 
    1.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自己的财物千万不要随意交给陌生人;贵重的物品随身携带; 
    2.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及个人资料,学生证、身份证不要给人拍照或抵押;不要随意告知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号、姓名及个人情况,在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把自己的通信工具借给素不相识的人使用; 
    3.不要随意告诉任何人(特别是素不相识的人)自己家中的电话号码、手机号码或者其他联系方式; 
    4.不要轻易在网络上留下自己详细的联系方式和个人基本情况,以防被人窃取; 
    5.为取得你的信任,对方会提供一些伪造的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这时你应仔细辨别其真伪,防止受骗; 
    6.不要相信手机上发来的“中奖”短信,最好的办法是不予理睬。 
    7.谢绝所有上门推销的人员;上门推销物品,如签字笔、笔记本、相册、钢笔等文具,或笔记本电脑等物品,极有可能以伪劣产品或数量短缺等方式欺骗学生。
    8.外出时尽量结伴,不接受陌生人的搭讪和传单;
    9.外出时要把寝室的门窗都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