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警安校区办公室:0311-85273857
    • 警安校区南门卫:0311-85273707
    • 兴安校区办公室:0311-68017021
    • 兴安校区值班室:18033710115
    • 兴安校区门卫室:0311-68017401

校内规章制度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 校内规章制度 >

河北传媒学院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28   点击量:

一、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二、施工单位使用务工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安全工作处和集团基建处备案,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登记和暂住等手续。
      三、施工场地要有护栏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四、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五、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安全工作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出具由施工单位领导和基建处领导签字的出门证明。
      六、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笛,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以免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七、施工场地要有明显的安全指示标志,提醒师生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八、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并戴好安全帽。严禁学生进入施工现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