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警安校区南门卫:0311-85273707
- 兴安校区办公室:0311-68017021
- 兴安校区值班室:18033710115
- 兴安校区门卫室:0311-68017401
大学生交通安全常识
发布时间:2015-05-27 点击量:
1.骑自行车在校内哪些地段应下车推行?
骑自行车在进出校门、经过路口、横过道路、下坡、人流量大的地段或遇有执行特种任务的车队经过时,应下车推行。
2.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具备哪些证件?
在学校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号牌及行驶证。应持有校园通行证;未持有校园通行证的车辆凭有效证件或有效证明经核准后,方可进校。
3.在校内遇到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
(1)打电话向校安全工作处报警,并通知本单位领导。
(2)保护现场,等待(公安)安全工作处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
(3)协助抢救伤员。
4.遇上交通事故受伤的人员应如何处理?
将伤者及时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在运送伤员时要注意方法,减少伤员痛苦,避免再次损害伤员。
5.遇上交通事故逃逸应如何处理?
立即将车型、车号通知安全工作处;以最快的速度记下车牌号码通知各门卫进行拦截;保留对方在现场的遗留物品,为以后的事故处理工作留下依据。
6.校内交通事故(责任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交通管理人员接警后,携带器材到现场进行勘查,有旁证的取旁证材料,询问双方当事人事故经过;伤人及车损较大的事故做询问笔录,车辆参加保险的则通知保险公司;有伤员的向医护人员了解伤情,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医院询问事发当时的情况并记录;暂扣机动车或当事人的有效证件及一定数额的押金。车损事故暂扣双方当事人的驾驶证及车辆证件。
7.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应采取哪些措施?
保护现场,拨打11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遇有伤员应与肇事方一起到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当事人或目击者写书面材料交给公安交警部门。
8.如何搞好校内交通安全工作?
(1)定期召开会议,传达省、市公安交管部门交通安全方面的有关文件精神,通报近期交通事故情况。
(2)在学生区、交通要道、食堂门口等学生集中区,采取拉横幅、贴标语、展图片、发传单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3)加大管理力度,禁止无关车辆进入校区,纠正校内违章行为。
(4)在校内安置交通标牌,设置减速板,划定交通标志线,规范校内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