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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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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内食堂及营业网点雇请工作人员政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2   点击量:

各单位:
      为加强对校内食堂及营业网点雇请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校内临时工作人员思想纯洁及学校安全,根据学校领导指示,现就校内食堂及营业网点雇请工作人员政审工作通知如下,望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目前已在校内食堂及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抓紧时间办理政审证明材料,于2015年5月10日前交安全工作处审核备案;
      二、自本《通知》发布后,凡招聘校内食堂及营业网点雇请工作人员时,须提前将其政审证明材料交安全工作处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聘用;
      三、雇请工作人员的政审由学校用人单位领导审查,落实谁审查谁负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并交待需准备的政审资料,由学校用人单位收齐后一并交安全工作处,安全工作处将对有关情况进行复审,并适时进行反馈;
      四、政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所在地村(居委会)的现实表现证明、当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河北传媒学院安全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