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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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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传媒学院冬季防火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0   点击量:


 
      为切实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员工冬季防火教育和排查火灾隐患工作。现就以下一些冬季常见的火灾隐患预防工作通知如下:
1、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严禁在办公室、宿舍、教室等场所违规使用电饭煲、电饭锅、加热棒、小太阳、电褥子、电炉子、电磁炉、微波炉、饮水机等大功率电器(高出450瓦功率的电器),如教室、食堂、办公室等场所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规范安装、规范使用,切实做到使用时有人负责照看,人走断电。
2、严禁违规使用充电器(手机充电器、电动车充电器等)
     各单位要加强对在宿舍、办公室、食堂等场所的各类充电器长期不拔、私拉乱接、衣物覆盖充电器等现象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防止设备过热等原因发生失火或爆炸。
3、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
     《消防法》明确规定禁止单位、个人堵塞、占用消防通道,为确保消防通道、应急疏散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4、严禁在宿舍、办公室等场所私拉乱拽电线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办公室等场所私拉电线、私接电源,严禁食堂违规私改电线、私自违规安装非防爆照明电器,确保安全。
5、未经批准严禁在校区内违规动用明火,公共场所禁烟。
     冬季天干物燥,稍有风吹草动极易引发火灾,校内施工单位、绿化等单位在进行施工、保洁等活动时,未经批准严禁违规动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用明火应落实现场监管人,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绿化保洁人员在清理卫生时严禁将树叶、杂草、木材等物品紧挨建筑物、电线下方等地方堆积;因拍片等需要需动用烟雾或明火的,必须提前向安全处消防总控室报备。除学校规定的几个特殊场地外,校内禁止吸烟。
      各单位应迅速行动起来,加大对冬季防火宣传力度,对于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安全处将牵头与学生处、后勤处等单位一起对私拉乱拽、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充电器、违规私改电器设备等各类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对以上各类违规现象依据《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将酌情采取通报、处罚等措施。对屡次违规单位将视情节取消当年各类安全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对违规学生根据我校《学生手册》有关规定采取计分、通报等处理措施,对违规教职工采取通报批评、取消先进评选资格等措施。
 
 
                     河北传媒学院安全稳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