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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传媒学院关于加强楼顶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6 点击量:
各处室、二级学院及驻校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校楼顶安全管理,避免教学楼、学生公寓楼、教职公寓楼、话筒楼等楼顶上的公共设施被盗、被损及在楼顶发生高空坠落等意外情况的发生,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对本区域楼顶加大管理力度,对门锁损坏、被撬开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后勤处维修;后勤处维修人员也应经常对通往各个楼顶的门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加固,确保楼顶经常处于锁闭状态。安全处要认真履行督导、检查职责。教学楼、教职公寓楼、话筒楼所有通往楼顶钥匙由安全处统一管理,8栋学生公寓楼通往楼顶钥匙由学生处统一管理。
2、安全工作处统一掌握钥匙的各单位相关人员因故需要上楼顶,须向安全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在注明上楼顶原因、人数、时间段等内容的同时,还要附有申请上楼顶时间段的安全措施,并注明安全直接责任人。申请由部门主管安全的副职以上领导签字,签字领导是上楼顶时间段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同时指定的安全直接责任人在上楼顶时间段内负有监管、看守楼顶,确保设施及人员安全的直接责任。申请统一交到安全工作处备案后,方可开锁开门上楼顶。
3、学生处要对学校内8栋学生公寓楼上楼顶加强管理,每栋公寓楼楼顶要安排专人负责楼顶钥匙,学生因晾晒被褥、衣物及收取晾晒物品等原因确需上楼顶,要安排专人全程看管。
4、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有债务借贷纠纷、抑郁厌世倾向及铤而走险等问题学生重点关注,加强管理疏导,及时化解、解决各种矛盾风险,确保安全。
5、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损坏、破坏通往楼顶门锁,一经发现按毁坏公私财物论处,轻者采取赔偿损失、罚款、通报等措施,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机关重处。
河北传媒学院安全稳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