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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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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传媒学院消防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06-09   点击量: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经营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安全、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组织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工作处处长)职责:
      一、拟订年度安全、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情况。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学校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学校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工作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制订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二、负责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宣传和教育,对义务消防队进行督导和培训。
      三、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解决、消除火险隐患和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防火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四、发生火灾时,立即进行灭火救援和组织人员疏散。
      五、协助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并对肇事者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六、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七、建立和完善各种消防档案、台帐、资料等。
      学校消防管理员(安全工作处消防干事)职责: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消防常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
      二、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经常对各学院、各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除各种隐患;
      四、为教学、科研等有关单位及时配置配齐消防器材;
      五、负责每周对全校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安全指示灯等检查和维护,定期对灭火器具进行测试和更换;
      六、对学校基建、修建、改建等工程进行消防监督,并参加工程竣工后的消防验收;
      七、组织扑救初始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部门查处火灾安全事故;
      八、完成处领导及上级消防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学校各学院、处(部、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各学院、处(部、室)负责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认真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本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员。
      二、制订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落实。
      三、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消防重点单位应当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坚持每日巡查,认真做好检查、巡查记录。
      五、负责本部门教学管理区域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每月检查维护一次。
      六、妥善处置火险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报告,重大问题应书面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发现初起火灾应当及时组织扑救并立即报警。
      七、保证疏散安全通道畅通,新建、改建、装修工程应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各学院、处(部、室)岗位消防安全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学校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把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落实防火制度作为履行好本职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二、熟悉所管理及责任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了解消防水源、电源和应急疏散通道的情况。
      三、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经常督促检查本岗位范围内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整改火险隐患。
      五、保持所负责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完好和整洁,随时擦拭、维护、保养。
      六、积极组织本岗位人员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教职工及学生防火职责:
      一、熟悉工作场所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了解消防水源、电源和应急疏散通道的情况。
      二、懂得火灾危险性和掌握防火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三、熟练掌握报火警方法(火警电话119)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会扑救初起火灾。
      四、熟悉学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要求执行。
      五、不准在疏散通道堆放物品或将疏散通道作其他用途;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在禁烟区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工作场所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因工作需要使用煤气、酒精的要专人管理。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从事涉及消防安全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七、餐厅、超市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煤气管道、阀门、开关、电源、炉头等,发现故障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维修。
      八、若发生火灾,应积极灭火救援,并立即通知安全工作处,视情报火警(火警电话119)。
      九、火灾发生后,应积极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不得擅自清理灾后现场,不得隐瞒事实真相或干预、阻挠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
      一、热爱消防工作,执行《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二、当好防火工作的宣传员,最大限度地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和观念。
      三、积极、主动、自觉、按时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消防学习和培训,尽快提高自己的防、灭火本领。
      四、树立牢固的防火责任心,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五、敢于同违反“消防法”的人和事作斗争。
      六、协助安全工作处管理和维护好消防器材,防止人为乱动和破坏。
      七、积极参与对火灾的扑救工作,并协助安全工作处保护好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