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规范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三轮车等)停放与行驶秩序,消除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校园内无牌照、白牌、长期废弃的僵尸车(学校巡逻、维修等工作车辆除外);严查非机动车违规充电、乱停乱放、超速、超载、危险驾驶等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
二、整治重点
1.无牌、无证车辆: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须按规定悬挂公安机关合法的正式号牌(绿色牌照),车牌有污损的请及时到交管部门进行更换。
2.违规停放车辆:严禁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教学楼\宿舍楼出入口、绿化带、机动车停车位及其他明确禁止停放区域停放非机动车。
3.违规充电:严禁在室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位置充电;严禁从室内拉线至室外充电、将电池带入室内充电等危险行为。
4.违规行驶:非机动车在校内行驶应遵守交通规则,限速15公里/小时;严禁逆向行驶、单手骑车、浏览电子设备、违规载人、互相追逐等危险行为。
5.清理废弃僵尸车辆:对长期无人使用、车身残破、积尘严重、明显无法正常骑行车辆,集中处理。
三、整治步骤
1.宣传阶段(即日起-4月30日)
各单位通过专题会议传达要求,辅导员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
2.统计、排查、清理阶段(5月1日-5月17日)
各单位在此时间段对所属人员的非机动车基本情况进行排查,将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登记。5月10日前将登记表交安全工作处。5月17日前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清理出学校。安全工作处在此时间段会对长期无人使用、积尘严重僵尸车进行清理,统一放置八号楼北侧车棚。毕业生离校后仍无人认领,将进行统一处理。
3.集中整治阶段(5月18日-5月24日)
安全工作处联合学生处、教务处、后勤处、属地交警及消防部门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对违规车辆(无牌、白牌、假牌、污损牌照);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车辆,将予以锁车;对超载、超速等行为予以警告。以上违规行为安全工作处将进行统计并定期进行通报。
4.长效巩固阶段(5月25日起)
建立日常巡查和定期清理机制;各单位定期进行宣传教育。将非机动车违规行为纳入各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考核指标(与评选安全先进单位、个人挂钩),每月对违规车辆及单位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各单位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每位师生知晓并遵守规定。
2.严格规范执法:工作人员在争执过程中应文明、规范、公正。师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通过正规渠道向安全工作处或所在部门申诉。
附件1 非机动车车辆登记表
河北传媒学院
安全工作处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河北传媒学院校园非机动车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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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车辆所有人 |
所属部门 |
人员类别 |
联系电话 |
公安牌照号 |
车辆品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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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 |
XX学院 |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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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公安牌照号”一栏登记的是经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绿牌照”,其他牌照均不在统计范围;